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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庄周围长满了半人高的荒草,在风中簌簌抖动,像是无数只手在挥舞。
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霉味和……淡淡的甜腻花香。

和骨灰盒、和老宅里一模一样的花香,只是这里更浓,浓得让人头晕。

晨芜示意阿玄警戒,自己轻轻推开虚掩的大门,动作慢得像拆炸弹。

“吱呀——”

门轴发出刺耳的摩擦声,像是垂死之人的呻吟。

义庄内部比外面看起来更破败。

正堂空空荡荡,只有几张腐朽的破木板搭在砖块上,像是曾经停放棺材的台子,木板上还有深色的污渍。

地上积了厚厚的灰尘,但灰尘上有新鲜的脚印,不止一个人的,至少有两三个不同的鞋印。

脚印凌乱,延伸到义庄最里面的一个小隔间,那里有道破布帘子,已经烂成了絮状。

晨芜握紧袖中的木剑,不是桃木的,是雷击枣木,纹路暗红,触手温润,小心地走过去,布鞋踩在灰尘上,留下浅浅的印子。

隔间的门半开着,其实就剩个门框。

里面空间很小,靠墙摆着一张破旧的供桌,桌腿缺了一截,用石头垫着。

供桌上,赫然放着一个暗红色的木盒子

和李建国带来的骨灰盒一模一样,大小、样式、漆色,分毫不差。

但这个盒子是打开的,盒盖斜靠在桌边,里面铺着暗红色绒布,已经褪色发白,上面没有骨灰,而是放着一件东西

一枚已经氧化发黑的银戒指,样式简单朴素,就是个素圈,上面依稀能看到刻字的痕迹。

戒指旁边,还有一张折叠的黄纸,边缘参差不齐,像是从什么地方撕下来的。

晨芜没急着碰,先掏出一把糯米撒在周围,糯米落地,有几颗立刻变得焦黑。

“有禁制,但很弱,像是故意留的。”阿玄跳上供桌,独眼盯着戒指,“小姐,这玩意儿该不会是个饵吧?”

“十有八九。”

晨芜小心地拿起戒指,对着门口透进来的光线仔细辨认。

戒指内壁刻着一行极小、却清晰的字,是繁体

德昌秀红永结同心民国廿一年

“是定情信物。”晨芜轻声说

“保存得挺好,氧化成这样还能看清字,当年做工不错。”

而在戒指旁边,还有那张折叠的黄纸。晨芜用木剑小心挑开,展开纸条,上面是用朱砂写的几行字,字迹潦草狂放,透着一股邪气,像是喝醉了写的

“阴媒已成,怨气冲天。

七月十五子时三刻,血祭阵眼,借寿延年。

李氏血脉,一个不留。

郑百川癸卯年十月”

晨芜瞳孔收缩。

子时三刻,比请柬上写的子时,晚了45分钟。

这是一个陷阱。

郑百川根本不在乎红姑能否完成冥婚,他要的是在仪式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,红姑怨念最盛、李家全族聚集的时候,以他们的性命为祭品,启动真正的“借寿”邪术!

“好一招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。”

晨芜冷笑,收起戒指和纸条

“红姑想办婚礼,郑百川想借寿,李家想保命,这三角关系比电视剧还精彩。”

“快走!”阿玄突然炸毛,耳朵竖得笔直,“有动静!”

几乎就在晨芜踏出义庄大门的瞬间,身后传来“轰隆”一声巨响,像是整座山都震了一下。

整座义庄轰然坍塌,土坯墙粉碎,屋顶整个砸下来,尘土冲天而起,遮天蔽日。

晨芜被气浪推得一个踉跄,往前扑了几步才站稳,阿玄敏捷地跳开,落在三米外的石头上。

回头看去,原本的义庄已经变成一堆废墟,碎瓦断木堆成小山,废墟中隐隐有黑气升腾,凝成一张模糊的人脸,张着嘴,无声地嘶吼,然后消散。

“是触发式的陷阱。”

阿玄心有余悸地舔了舔爪子

“我们一动盒子里的东西,机关就启动了,郑百川知道会有人来查,特意留了这份‘大礼’,这老小子可真够意思。”

晨芜脸色铁青,拍了拍身上的土,头发里都是灰

“他在警告我们,也在拖延时间,这废墟里肯定还埋了别的东西,但现在挖来不及了,走,立刻回去!必须重新制定计划,原计划是去参加婚礼,现在是去砸场子,性质不一样了。”

两人迅速下山,这次几乎是跑下去的,晨芜的布鞋踩在落叶上沙沙作响,像急促的鼓点。

下山途中,她一边跑一边用手机给李建国发信息,手指在屏幕上敲得飞快

“计划有变,郑百川真正目标是子时三刻血祭借寿,不是冥婚,今晚必须提前行动,在子时之前控制住郑百川,破坏阵眼。

集结所有能帮忙的人,我是说活人,鬼不算,下午三点,纸扎铺集合,记得带饭,我请客,你买单。”

信息发送成功,屏幕上转了个圈,显示“已送达”。

晨芜收起手机,抬头看向阴沉沉的天空。乌云压得很低,山风吹过树林,发出呜咽般的声音。

离七月十五子时,只剩不到十二个小时了。

她吐出一口浊气,摸了摸怀里的那枚银戒指,冰凉的触感透过布料传到指尖。

“七十年啊……”她低声喃喃

“等一场没来的婚礼,等一个负心人,最后还要被人利用,红姑啊红姑,你这命,可真够苦的。”

阿玄跳上她肩头,尾巴扫过她的脸颊:“怎么,同情她了?”

“同情谈不上。”晨芜加快脚步,“就是觉得……这世道,有时候鬼比人讲情义。”

远处传来闷雷声,要下雨了。

下午三点,纸扎铺后院。

雨已经下了起来,淅淅沥沥的秋雨打在瓦片上,檐角挂起水帘。

院子里支起了简易的雨棚,七盏锁魂灯在棚下幽幽燃烧,老黄蹲在灯旁,手里拿着蒲扇,小心翼翼地护着灯火,不让雨丝溅入。

晨芜换了身干爽的深灰色运动套装,其实是特制的,布料里掺了驱虫的符灰和朱砂,防水防火防抓咬。

长发利落地扎成高马尾,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,上面挂着那枚用红绳穿好的银戒指。

她正哼着不成调的小曲儿,把义庄带回的东西一字排开。

动作轻快得像是摆弄什么新奇的玩具。

李建国独自匆匆赶到,浑身湿透,手里提着打包的饭菜。

看见晨芜这轻松模样,他愣了愣:“晨老板,您……您不紧张吗?”

“紧张?”晨芜抬头,眼睛弯成月牙

“为什么要紧张?今晚可是要去参加婚礼哎,多喜庆的事儿,喏,我还带了份子钱。”

她从腰包里掏出一沓纸钱,在手里拍了拍。

李建国嘴角抽搐:“这……这不太合适吧?”

“怎么不合适?”

晨芜挑眉

“红姑等了七十年,咱们不得给个大红包?再说,这些纸钱可不是普通的纸钱,我拿朱砂画的,一张能顶一百张,给足了面子,她才好说话嘛。”

阿玄从屋檐上轻盈跃下,落在石台上,尾巴一甩

“小芜芜,你这份子钱准备得挺充分啊,要不要再备点喜糖?”

“喜糖就免了。”

晨芜摆摆手,“我怕吃了拉肚子,对了阿玄,让你办的事办了吗?”

阿玄的独眼眨了眨:“办妥了。古今斋后巷那几只野猫说,郑百川今天下午两点左右出了趟门,去了城郊的废弃化工厂,待了半小时,出来时手里多了个黑色手提箱。

它们还闻到箱子里有股死人味儿,不是腐臭,是那种陈年的、干尸的味道。”

“化工厂……”晨芜摸着下巴,若有所思

“郑百川这是把老巢安在那种地方了?倒是会挑地方,阴气重,又没人去。”

“小芜芜,咱们现在怎么办?”阿玄跳上她的肩头,“直接杀过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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